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材行业绿色工厂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1 15:11:19 | 浏览:313次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践行“宜业尚品、造福人类”行业发展目标,充分发挥绿色标杆企业的带动示范作用,推动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安全高质量发展,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建材行业绿色工厂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建材行业绿色制造标杆名单遴选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中申报条件的工厂,均可申报。
二、申报方式
1.申报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申请单位通过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建材行业绿色制造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http://www.cbmf.org/bzzl/),按提示完成注册申请,并开展基本条件自我评价。
2.经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委托满足资质要求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相应的评价标准开展现场评价。
3.评价合格的申请单位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在服务平台上传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第三方评价报告原件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标准质量部。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流程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执行,同时充分体现建材行业产业特点与绿色发展要求。
2.绿色工厂评价依据: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标准(见附件2)的按相应标准开展;未发布标准的,参照国家标准GB/T 36132《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开展。
3.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
4.对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等重点用能行业,申报企业的能耗水平应达到或优于相应能耗限额标准I级水平。
四、遴选及认定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符合遴选条件的单位名单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予以发布。
五、绿色工厂名单动态管理
2023年度建材行业绿色工厂名单入选企业应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的监督并上传评价报告,对持续改进情况进行报告。对于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不符合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单位,将综合评估后按照《管理办法》对名单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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